MBB分析 - 公司法
提醒:安大略省公司應更新地產所有權記錄

2016年12月10日,安省的公司財產充公法(Forfeited Corporate Property Act, 以下簡稱“充公法”)正式生效。此法例要求所有屬於安大略商業公司法(Ontario 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, 以下簡稱 “OBCA”)管轄的公司,把公司擁有的房地產擁有權資料,詳細登記在公司文件記錄簿裡。現存的公司在2018年12月10日之後必須按此法例維持其公司文件記錄簿。
公司文件記錄簿內的地產註冊表必須涵蓋如下信息:
- 每處公司所有地產的地址;
- 地產局分局號以及地產識別號碼(property identifier number,簡稱PIN);
- 地產的法定描述(legal description of the property); 以及
- 若有,地產的評估代碼(assessment roll number)。
並且,公司必須保存好所有關於其地產擁有權的相關文件,包括房產證等的類似文件。
除非有合理理由,否則公司若未能給出上列的信息,屬於違反OBCA法例的罪行。後果可能是公司會面臨高達$25,000.00的罰款,並且公司的董事及高管可能會面臨高達$2,000.00的罰款和一年的監禁。